课程性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为主题、以思想政治教育为核心、以道德法律教育为重点,依据大学生成长的基本规律,教育引导大学生培养、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一门课程。以培养学生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为目的,为逐渐成长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打下坚实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基础。
课程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教材尽管都是名家之作,但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还是存在一些不足或者说内容、章节等逻辑性不是很强,不能突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的这个主题。
第二,本课程是面对大一新生开设的课,由于军训、开学晚等原因,本应该是36课时完成的,现在就只有 24课时,内容杂多,课时量有限,面面俱到,难度较大,并且没有办法突出本课程的主题思想和内容。
改革目的:就是为了提高思想政治课的教学质量,帮助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打下扎实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培养和增强学生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
根据以上具体情况,本教研室全体老师在系部的支持下,决定进行课程改革非常有必要。经过半年多的讨论和思考,老师们就自己上课的心得体会,谈出了自己对这门课程改革的各种想法和建议。通过整理后得出:在不改变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和不违背教育部对本课程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针对老师、学生在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基础与概论教研室已经着手《思与法》课程的教学改革,经过多次的反复讨论和论证,采用专题式教学,初步确定为4篇13个专题,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变。在这13个专题里,内容上做出巨大调整,一方面,把《思与法》课程内容同传统文化教育结合起来,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另一方面,把《思与法》课程内容同娄底本土的红色先进文化(例如:曾国藩、蔡和森、陈天华等人的思想)结合起来,加强学生对本课程的亲近感,认同感,实现教学体系向大学生的认知体系和信仰体系的转变。在形式上,把典型案例融入专题式的教学,让学生能够回到现实中区解决 现实问题,增强学生解决 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讨论,征求意见。第一,请学校的相关专家来指导,谈论,采纳合理性建议。(第3-4周)第二,根据校级专家的合理性建议,回到系部,组织教研室全体成员参与讨论。并分工组织老师查找相关资料、整理出相关材料。(第5-10周)
二、交流和学习。第一,加强与娄底其他职院的《思与法》课程的教学经验、教学改革的交流。并开展一定的交流活动。(第12-13周)第二,派老师们到其他学校去学习(第14-15周),比如湖南师范大学他们的《思与法》获得了国家级精品课程,学习他们的长处,借鉴他们的经验。同时还可以与专家谈谈我们改革的思路和想法,听取他们给出的可行性建议。
三、思考、整理资料。需要老师们在教学实践中积累知识,同时也需要老师们花大量的精力去完成统一的教案及课件的制作。(第16-20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