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素有“千年学府、百年师范”的美誉,是湖湘文化的发祥地和中国现代师范教育的摇篮之一,是中国共产主义运动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策源地之一,更是毛泽东思想的萌芽地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源地之一。学校前身为南宋著名理学家张栻于公元1161年创办的长沙城南书院,1903年始立为湖南师范馆,举办现代师范教育,2008年升格为本科,2018年批准为湖南省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9年列为湖南省本科第一批招生高校,2021年教育部设立专项计划支持leyu乐鱼·(中国)官方网站与湖南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教育部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高校、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承担单位。学校始终秉承“人才强校”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着力为人才搭建事业平台,开拓发展空间。
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版)》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协调、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7个;招聘计划2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nfn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8日至9月23日12时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登陆学校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ly.hnfnu.edu.cn:8082/zpwz/;技术支持服务电话:李工18680296736,刘工15802527824),进入招聘系统注册登录后详细阅读应聘须知,根据应聘的岗位如实填报上传相关信息。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详见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告。
(五)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
面试、试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试教。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及与岗位的适配度等;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水平以及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等。
以上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各环节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排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可以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3天。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期内被聘人员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版)》进行管理,享受相应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228215(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228206(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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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非事业编制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