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委托湖南省安保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全程监督。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娄底市公安局网站及各劳务派遣公司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1日至4月29日(双休日休息),每日8:0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此次招聘由娄底市公安局统一组织报名,报名地点设娄底市公安局大门右侧办公楼一楼大厅,报名咨询电话0738-8321799、19973821066(谢经理)。
3.报名方法: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复员(退伍)证,以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填写报名登记表。现场对报名人员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笔试,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本人准考证。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行政能力测试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学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总分100分。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体能测评与体检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其中市局留置看护岗位综合成绩须达到50分以上)。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项目共三项,分别为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4×10米折返跑、纵跳摸高,合格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增加吸毒史项目检测,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当日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依次递补一次。
(五)资格复审和考察
体能测评和体检合格者进入资格复审、考察环节。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参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全面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生资格、遵纪守法、资料真实性再次考察核实。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辅警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