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组织生活会制度
2019年11月15日 11:17  点击:[]

一、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参会范围一般为党支部全体党员。

二、会前要充分征求党内外人士意见建议,做好准备工作。

三、支部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

四、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上一条:民主生活会制度

下一条: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版权所有:leyu乐鱼·(中国)官方网站教育学院 邮编:417000 联系电话: 0738-8312819

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氐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