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属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总公司公私财物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现就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部门认真落实。
一、各部门在放假前必须组织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将安全检查情况于7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综合部。要严格按照与学校签订的《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放假前,各部门要对员工进行一次“五防”(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防事故)知识教育;对本部门所属的工作场所窗锁要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并加强管理,要做到离人关门落锁,断水断电;外出办事、旅游或走亲访友的职工,要委托别人照看好住房。
三、总公司员工要注意往返途中的交通安全,不允许租乘证照不全、车况不好的车辆,不允许搭乘非法营运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
四、放假后,总公司回家的员工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所在地的治安管理有关规定,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五、暑假期间,所有实验室、教室、室内体育场馆、奥林田径场等原则上不开放,特殊情况须使用上述场所的,必须征得教务处同意,并在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否则门卫关门拒进。对擅自利用上述场所办班或从事其他活动的,保卫处将予以强制驱散,并由学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保卫处有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室设保卫处治安科,值班电话8375110。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保卫处值班室报告,以确保各类事件及时妥善处置。
二0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