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增加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营造良好风气,特制订本制度。
1、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党务一律向群众公开。
2、公开内容:
固定公开内容:党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定期公开内容:党员缴纳党费、党建经费的使用情况、参与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情况,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
随时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干部推荐情况、学生资助、奖学助贷、评优评奖情况等。
3、公开方式
采取会议公开、公告栏公示、院网站公示、院QQ工作群或院微信工作群公示。
公开内容由院党总支或内设党支部负责公开。
4、党总支书记为信息学院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5、及时了解群众反映,接受群众的检举,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6、建立举报、投诉、监督网络,保证监督渠道畅通。为便于广大师生员工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学院设立党务公开意见箱、党务公开监督电话。对党务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必须及时作出负责任的答复和处理。
7、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并由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2019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