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关党委2021年度党支部书记
“双述双评”工作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为更好促进基层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在基层落实,机关党委定于3月份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党支部书记接受组织评价和群众评价,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述评对象
机关各党支部书记
二、述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主要包括传达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上级决议、指示情况;落实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情况。
2、加强支部建设情况。推进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情况;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抓发展党员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情况。
3、完成重点任务情况。主要包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完成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情况;落实上级交办的具体任务情况。
4、联系服务师生情况。主要包括倾听党员、教职工意见情况;深入教职工,为教职工工作、生活和思想等方面排忧解难情况;加强教职工作风建设情况;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情况;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情况。
5、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包括带头遵守党章党纪党规情况;落实“一岗双责”,抓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廉洁建设情况。
6、其他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有宗教行为、封建迷信和赌博陋习等情况。
7、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述评程序
1、述评准备。党支部书记认真对照职责要求,围绕述评内容撰写《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并在党支部内征求意见,报机关党委审核。
2、向支部党员大会述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邀请支部所联系的机关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进行述职,接受党员评议。
3、向机关党委述职。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中述职,机关党委邀请学校党委副书记李军林同志参加,并对述职情况进行点评。
4、评定等次。机关党委根据支部党员大会和述评情况,结合日常管理考核,对党支部书记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综合评定。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作为党内评优的重要参考。
四、工作要求
1、党支部书记向支部党员大会述职于2022年3月16日前完成;向机关党委述职时间为3月22日。
2、各党支部将会议记录(复印件)、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于3月18日前报送机关党委,纸质文件须党支部书记签字交明德楼401,电子文件发至492533550@qq.com,联系人张莎莎(15273853906)。
机关党委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