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是校党委领导下负责是培训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学校,是学习马克思主义的重要阵地,是党员党性锻炼的熔炉,是研究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基地,是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机构。
校党校实行校务委员会(简称校委会)领导体制,校委会由党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党校常务副校长及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党委办公室、纪委、学工部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校党校校长由校党委书记兼任。党校校务委员由学校党委任命,校委会在校长主持下,全面领导党校工作,党校由常务副校长主持日常工作。党校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校党委组织部门,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聘任兼职教师50余名。
在各系(院)设立分党校。分党校校长、副校长分别由院(系)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兼任,分党校在各院(系)党总支部领导下和在校党校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已成立的分党校如下: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分党校、政治与法律系分党校、中文系分党校、外语系分党校、经济与管理科学系分党校、教育科学系分党校、音乐舞蹈系分党校、美术系分党校、数学与计量经济系分党校、能源与机电工程系分党校、信息科学与工程系分党校、化学与材料科学系分党校、体育科学系分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