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工作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组织部门和校党委的指示、决议,调查研究有关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情况,提出贯彻实施方案,制定组织工作年度计划和学期工作要点,经党委审查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
2.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协助校党委加强学校中层领导班子的建设和干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中层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做好中层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配备和换届工作。做好全校中层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使用、教育、考核、管理等工作。
3.做好中青年干部和校、处级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和选拔工作。
4.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总支、支部设置和调整意见,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建立、完善、督促、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5.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指导基层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做好预备党员审查、发展和转正工作。
6.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负责办理党员政审工作。组织开展党员活动,负责党内评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党员思想教育工作、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7.加强老干工作,积极协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离、退休老同志的管理工作。
8.做好干部统计、党员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和文书档案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
9.负责干部审查工作,落实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10.办理处以上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批手续。
11.加强自身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组织部门干部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
12.协助筹备党的代表会议,做好人大代表、党代会代表的推荐审查工作。
13.做好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征求意见、汇总和反馈等工作。
14.协助省委、市委组织部做好选调生、村官的选拔工作。
15.按上级要求做好建整扶贫工作。
16.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