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l、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纪守法,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规、自觉维护和遵守社会公德,严格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4、团结、紧张、严肃、活泼。
5、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关心集体,尊重教师,爱护公物,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
(二)学籍管理规定
1、入学登记:党校学员,由所在单位(部门)党总支(党支部)荐送,由党校办公室对学员造册登记,统一建立学籍档案。
2、退学: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习或本人要求退学者,由荐送单位签署意见,经党校领导同意后,可予退学。
3、结业:(1)学员按照教学计划,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准予结业。(2)课程考核不及格者,不予发结业证书。(3)学员结业时,填写《学员考核登记表》。首先由学员做自我总结,再由党校对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的表现做出鉴定,《学员考核登记表》将作为党员发展的参考材料。
(三)学习守则
课堂纪律
1、学员须提前进入教室按指定座位入座,带好教材,笔记本等用具,作好上课准备。
2、教员讲课时,要专心听讲,做笔记,遵守课堂秩序,保持肃静,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随意走动,遇到问题应先举手经教员同意后方可提问,不得阅读课外读物。
3、爱护室内设备和教学用品,不得随意搬动损坏。
4、维护室内整洁,不乱丢果皮、纸屑、不随地吐谈,不乱涂乱画。上课时,不准吸烟。值日人员在课前负责打扫卫生,擦净黑板;课后要关闭门窗、电灯。
5、上课时间不会客,不带话机,不打电话。
6、讲文明,讲礼貌,不得穿拖鞋、背心、裤衩进入教室。
7、自习、复习时间,保持安静,不得说笑嬉闹妨碍他人学习。
考场纪律
l、党校学员应按培训班要求参加结业前进行的开卷、闭卷、撰写论文等考试、考核,不参加者不予结业,不发结业证书。
2、学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可在考试前由系党总支签署意见后向学院党校请假,经院党校常务副校长批准可参加下一期考试。成绩合格者准予结业。
3、闭卷考试不得将书籍、资料、笔记本等带入考场,学员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监考人员要求入座,迟到15分钟以上者,按缺考处理。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不准传抄答案,不准夹带窥视。对试题有疑问应举手向监考教师询问,不得互相研究。如有上述行为者,按违纪处理。
4、考试过程学员不得随意出入考场,考试时间终了,及时交卷,不得将考卷带出考场。提前交卷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5、考试违纪学员一律取消本期学员资格,不记成绩,不发结业证书。
(四)考勤制度
1、每次上课,由班长或有关人员将学员到课情况进行考勤登记,并于学期结束统计报交党校办公室。
2、为使学员集中时间和精力搞好学习,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党校开班学习期间,学员一般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于课前先由党总支(党支部)签署意见后,向党校办公室或班主任老师请假。
3、凡无故缺席一次,迟到三次以上(含三次),请假(不论公假、事假、病假)两次以上(含两次),均不得结业。
(五)优秀学员评选
学员在党校学习结束,每个小组按10%的比例民主推荐,经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查,报党校审批的程序评选优秀学员。“优秀学员”的评选条件:
1、思想品质好。讲学习、讲政治、树正气。积极参加党校组织的各项思想政治宣传教育活动,关心时事政治,讲文明,团结互助、模范带头作用强。
2、学习好,心得体会质量高。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期终考核成绩为优秀。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无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学习中能理论联系实际,善于思考问题,能用所学基本理论知识正确解释说明社会以及学校的热点问题。
3、表现好。自律严,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党校内外做好事办实事活动。
4、在党校学习期间,被评为“优秀学员”者,党校发给”优秀学员”证书。
(六)班务委员会工作职责
每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都建立班委会,其工作职责如下:
1、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学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党的基本知识。
2、了解和掌握学员的思想学习状况,帮助学员解决学习中的困难。反映学员意见和建议。
3、组织学员学习讨论,总结交流学习经验,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开展学习竞赛活动。
4、接受党校领导的安排,具体组织学员社会实践考察活动。
5、在班主任的领导下做好培训班的一切行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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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六年十
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