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13〕522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厅决定2014年继续实施“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研究计划。根据《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1〕3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面向全省高校在读全日制且非带薪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及省属高校在读全日制且非带薪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学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每位研究生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创新项目”,且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已获得过“创新项目”资助的研究生不得再次申报该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由研究生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报学校研究生院(处)。申请书可在省学位办网站“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栏目下载。
(二)学校研究生院(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项目在学校网站公示3天。
(三)学校按照申报限额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申报限额
今年“创新项目”按博士、硕士层次分开申报,其中博士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用于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立意明确、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和探索性的学术科研项目,鼓励理论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创新,培育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培养科研创新高端学术人才。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限额见附件1。
四、申报材料
请各校于2014年1月10日前向省学位办报送学校申报文件、《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和《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联系人:刘会平,联系电话:0731-85524190,电子邮箱:xwb710@163.com。
附件:1.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限额表.doc 2.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doc
湖南省教育厅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