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湘教工委通〔2013〕52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第二十一次全国高校党建会、第十九次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32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湖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湘教工委发〔2013〕8号)精神,及时总结推广高校开展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实践和宝贵经验,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开展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3〕3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加强青年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形势政策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完善青年教师师德考核的有效方法和组织实施情况。
2.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推进青年教师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青年教师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法和组织实施情况。
3.促进青年教师为学校发展献言献策、服务高等教育,组织青年教师开展社会实践、服务社会的有效方法和组织实施情况。
4.关心解决青年教师实际困难,关注青年教师心理健康,促进青年教师个人成长发展,吸引青年人才、留住青年人才的有效方法和组织实施情况。
5.优化青年教师成长发展制度环境,加强开展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条件保障的有效方法和组织实施情况。
二、征集标准
1.特色鲜明。案例紧扣时代脉搏,符合地区和高校特点,贴近青年教师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
2.成效明显。案例涉及活动必须已经开展并收到实效。
3.注重创新。案例形式新颖、思路创新,在青年教师中认可度高。
4.便于推广。案例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较为广泛的适用性。
三、其他要求
选送案例材料文字简洁、表述清晰、重点突出,字数在2500字以内。每篇材料后请另附150字点评(阐述案例特点特色)。具体要求是:
1.格式要求。主标题使用小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副标题或单位名称使用小三号楷体,正文使用小三号仿宋。正文中,一级标题使用小三号黑体(不加黑),二级标题使用小三号楷体,行距为29磅。
2.内容要求。内容应涵盖活动主题概述(80字左右)、主要做法、取得成效、经验启示、案例点评(150字左右)。每项案例附相关照片1-3张,JPG格式,1800 x 1200像素以上,并配有2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材料最后注明学校联系人及电话、电子邮箱。
3.选送数量。各高校各报送1项优秀案例。
4.报送方式。案例征集截至2013年7月5日;案例材料要加盖公章,同时发送电子版到xcb@hnedu.cn,邮件主题设置为“(x x大学)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案例征集”。
四、案例评选
省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对高校上报的案例进行评审,评选出特等奖3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若干项,颁发荣誉证书,并从获得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案例中(教育部直属高校除外)按得分高低推荐前5项参加教育部组织的评选活动。
各高校要认真做好优秀案例征集工作,及时报送材料,确保活动扎实、有效推进。
联系人:崔恒源、曾文,电话:0731-84720593;
通讯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1005室;邮编:410001。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