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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学生评优评先细则
2011-07-18 09:16 admin 

为了切实做好我系“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素质考评(20分)

1)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行为,计2分。

2)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参加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政治活动,无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政治理论和思想品德课考核成绩良好以上,计1分。

3)尊师爱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讲究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讲文明、讲礼貌,计2分。

4)参加过党校或团校学习并考试合格,计2分。

5)参加过校级以上(含校级)政治理论竞赛并获奖,计3分。

6)评比期间上课及其他各项活动无迟到、早退、缺席现象,计2分。

7)遵守劳动、卫生制度,有良好的劳动态度,能配合班级、寝室其他同学搞好文明教室、文明寝室建设工作,计1分。

8)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寝室内务整齐,无不整理内务现象,计3分。

9)在寝室内无私接、乱接电源、赌博及其他违纪行为,计2分。

10)积极参加班级、系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系、班级建设做出贡献,计2分。

2.专业文化素质考评

专业文化素质由专业成绩分和文化素质分两部分组成。

2.1专业成绩(50分)

学生专业成绩素质得分按其在本班级考试考核课程总分(其中补考成绩合格课程按60分计,考察课程按“优”计90分,“良”计80分,“中”计70分,“及格”计60分,“不及格”计0分)排名情况的百分比计算。

班级总分排名情况

1-5%

6-15%

16-30%

31-70%

71-90%

91-100%

得 分

50

48

42

36

32

30

说明:如果全班共40人,则全班有2人得50分(40×5%=2),即班级总分的第一名和第二名可得50分,其余以此类推。

2.2文化素质

1)在学校、系文化与艺术类竞赛活动中获奖。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系一等奖每人每次计3分、2分、1分、1分,其他奖计0.5分。

2)从事学校广播、电视台播音员,校级校园文化活动满一学期的负责人,计2分。

3)在《湖南人文科技学校报》上发表文学作品、通讯报道每篇次3分,录用广播每篇次2分。

4)参加省、市级以上文化、艺术类竞赛并获奖,省级每项次5分、市级每项次2分(所有奖项须有证书)。

3.身心素质考评

1)心理健康,乐观豁达,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人际关系好,计3分。

2)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升旗仪式,出勤率达100%,计2分。

3)参加了学校、系运动队或体育社团并表现积极,计2分。

4)参加了学校各类体育比赛(包括校运会)并获奖;校级一等奖计每人次计3分、二等奖每人次计2分、三等奖每人次计1分。

5)参加了省(市)级及以上各类体育比赛或活动,每人每次2分。

6)体育成绩达标,计2分。

4.能力水平考评

1)参加本年度国家统一组织的、非学校规定的各类资格证书(如导游证、律师证、报关员证、程序员、会计证、驾驶证、电工证、制图员证等)考试并合格,每证计5分。

2)参加学校、系学习竞赛或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奖,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人每次计5分、4分、3分,系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人每次3分、2分、1分。

3)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计3分;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计5分。

4)一次性通过该专业要求的国家或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每超过一个等级加2分。

5)得到系以上部门认可,成为有意义的大型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和策划者,每人次加3分。

6)本学年在学校科研论文及专业作品类比赛中获奖,计3分。

7)本学年参与企业策划、作品设计、软件开发并被企业认可,计2分。

8)本学年担任学校、系、班级各类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含校级学生报刊杂志等宣传机构)主要负责人,所负责的工作成效卓著,经学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计2分(担任多项职务者不累计加分)。

备注:评选要求:(1)成绩排名为全班前20%

(2)无任何违纪行为

(3)三好学生标兵产生于三好学生中

(根据考评总分和考试成绩综合评议)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品学兼优,曾任或现任班委(团支部)或校系学生会(团委或团总支)干部,计10分。

2.参加过团、党校培训并顺利结业,计5分,参加过团学干部培训并顺利结业,计5分。

3.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记10分分。

4.积极承担社会工作。无偿献血计2分,爱心支教及2分,社区服务计2分,“三下乡”计2分,暑期社会实践计2分。

5.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主持或组织一次活动校级计5分,系级计3分,班级级1分。

6.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成绩优异,学年内无不及格现象,记10分。

7.学年内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为外语系或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并受到系部或学校表彰,记15分。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有积极上进、朝气蓬勃、文明健康、求实创新的良好班风,记20分。

2.本学年内班上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记10分。

3.班级同学的学费上缴率达到100%,记10分。

4.班级同学基础课程全班成绩合格,记20分。每门次不及格扣1分。

5.班级在系部的量化考评占系部一、二、三名每次分别加3、2、1分。

6.班级或个人荣奖励,省级加10分、校级加5分、系级加3分。

二、评选步骤及要求

1.在班主任指导下召开班级会议,个人申请,填写自评表。

2.在班主任主持下召开民主评议,各班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分自评和班评;在自评基础上由班级成员及班主任初评,初评结果经班主任签字后,交到系学工办,再由系部考评与评定领导小组审查和公示。

3.年度综合测评是年度评奖评优的基础,政策性很强,因此,各班在开展此项工作中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严格掌握评选标准,确保公正、公平,维护学生的利益,弘扬正气、鼓励先进。

三、说明

有下列情况者,将直接取消其评优资格。

1.因违反《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被学校处分者

2.受学校、系(部)通报批评者

3.在校外租房住宿,不按时归寝者

4.考试弄虚作假者

5.在考评中无理取闹、弄虚作假者

二○一一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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