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原》之长工鹿三
文学院17级汉文二班 刘泽宇
《白鹿原》是作家陈忠实的代表作,小说以陕西关中地区白鹿原上白鹿村为缩影,通过讲述白姓和鹿姓两大家族祖孙三代的恩怨纷争,表现了从清朝末年到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变化。白嘉轩无疑是故事的重要主人公,他代表了接受过中国古代传统封建思想教育并身体力行的农民阶级。他被赋予了深刻而又复杂的历史文化内涵,而我们今天要谈的并不是白嘉轩,而是他最忠实的仆人——长工鹿三。
鹿三是白家的长工,安分守己,吃苦耐劳。他的一生基本上是围绕白家而活,围绕白嘉轩而活。不仅如此,他还想让他的两个儿子将一辈子付之白家,为白嘉轩服务。但他又不单单是个农民,他还是儒家伦理道德的忠实捍卫者。他本性善良,却也有冷硬罪恶的一面。
鹿三的生活给我们展现了一个长工的一生,也为我们展现了底层农民艰苦的生活。鹿三可以说是一名很称职的长工,但他给人印象最深的不是他出众的农活,而是他对白嘉轩死心塌地的拥护。而这种拥护也来源于白嘉轩对鹿三的尊重。鹿三,是一个有尊严的长工。
一、安分守己,忠厚老实的鹿三
作为长工,鹿三是干农活的一把好手,这在整个白鹿村都是出了名的。而且忠于白家,鹿三长年累月地给白家干活,就算在墙根下蹲着吃饭,在马棚睡觉,时不时还要遭受白孝文白孝武的冷言冷语,也毫无怨言,丝毫没有想过离开白家。反而在饥荒时,主动提出要离开白家,生怕自己在白家白吃白住,而拖累了白家。“鹿三一般不参与白家家庭内部的事务,不像有些浅薄势利之徒,主家待他好了自个就掂不来轻重也沉不住气了,骚情的恨不得长出个尾巴来摇。他只恪守一条,干好自己该干的事而绝不干他不该干的事”由此,鹿三真是安分守己无疑了。
二、有自尊,自信的鹿三
如果想要得到别人的尊重,首先要有自尊。鹿三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但对于白鹿原的人情世故,他是再熟悉不过了。小说中对鹿三做过一个简短的描述:“这是一个自尊自信的长工,以自己诚实的劳动取得白家两代主人的信任,心底踏实的从白家领取议定的薪俸……”而且在鹿三自己看来:“咱给人家干活就是为了挣人家的粮食和棉花,这是天经地义而又再简单不过的事”。因此,鹿三并不认为他和白家是仆人和主人的关系。在鹿三看来,他和白家只是交易关系,他并没有低人一等。妥善的保存了自己的尊严。
三、爱憎分明,有血有肉的鹿三
鹿三和其主家白嘉轩是白鹿原上一对模范的好搭档。有人说是土地让他们有了交集,这无可厚非。但我认为更准确的是他们对儒家思想的认同和对仁义标准的践行让他们走到了一起。而“交农事件”就凸显了鹿三作为人而非奴隶下人的人格特点。他发自内心的一种情感冲动不仅赢得了世人的赞誉,也深深打动了白嘉轩,以至于白嘉轩在鹿三回白鹿村的时候亲自在村口迎接他并向鹿三深深鞠了一躬:“三哥,你是人!”但也正是他这种爱憎分明,有血有肉的性格使他与儿子黑娃的关系恶化。
四、愚昧,残忍的鹿三
不仅是鹿三,可以说白鹿原上的绝大部分人都深受儒家思想的荼毒,推崇仁义道德。而鹿三就是他们的典型代表。田小娥——鹿三的儿媳妇,在鹿三的眼里是伤风败俗的代表,是上不了台面的。而儿子黑娃把这么一个破烂女人领进家门,是在全村人面前打他的脸,让他丢尽了颜面。鹿三认为,田小娥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害人精,断送了他儿子黑娃的前程,败坏了鹿家家风。最让鹿三愤怒的是田小娥居然与白孝文有染,要知道,白孝文可是族长白嘉轩的接班人啊!白鹿村未来的栋梁之材啊!于是,鹿三怀着为民除害的壮烈情怀杀害了田小娥,并弃尸于窑中。直到尸体腐烂发臭被村民发现还提议直接就把尸体埋在窑中。毫无怜悯之心。而后,当鹿三得知田小娥怀孕之后,精神状态就开始变得不好。整个人疯疯癫癫的,还说:“田小娥怀了你们白家的娃啊,我杀了田小娥,她的鬼魂抱着娃在找我索命呢!”由此看来,杀了田小娥并没让鹿三感到愧疚,杀了白家的娃才让他愧疚难安!多么愚忠的鹿三啊!
作为一个农民,鹿三无疑是出众的,毕竟他的农活在整个白鹿原都是出了名的。作为一个长工,他绝对是出色的,他把一生献给了白家,把白嘉轩当作自己崇拜的偶像,相信他,顺从他,忠心耿耿。但作为一个人,鹿三深受儒家传统思想荼毒,过于愚昧,残忍。让人心寒!
鹿三是白家的长工,为了紧跟白家的步伐,一生安分守己,只做了两件出格的事情,一是带头闹农,二是杀害了田小娥。最后他疯了,死在了白家,这就是他的一生。鹿三看起来默默无闻,甚至有时感觉不到他的存在,但他又不失精明,一旦东家有事,他会第一个冲出来护主,甚至不惜以命相搏。
俗话说,人活着是有依托的,有的为了信仰,有的为了升官发财……而鹿三就是为了尊严而活。他的尊严取决于他的精神领袖白嘉轩,取决于宗祠文化。他的尊严就是忠于白家,堂堂正正。这就是鹿三活着的价值和意义。
可以说,鹿三是那个时代底层农民阶级的典型代表,尽管命运多舛,但无怨无悔。
【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