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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箱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完善管理体系,营造开放式管理氛围,调动教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鼓励教职工提意见,特设制意见箱,其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范围及形式
1.凡对本馆各方面建设有利的建议及意见均在可提之列。
2. 意见采用记名或无记名方式投入意见箱。
3. 适用于全馆职工和广大读者。
二、意见箱的开启程序
1.意见箱必须确保完好无损,必须上锁。
2.意见箱钥匙由综合科负责人保管。
3.每星期一上午上班时综合科负责人与读者服务部人员共同开启并对意见箱内物件进行登记。
4.取完意见箱内物件后,必须及时关闭意见箱并上锁。
5.意见箱内物件由行政秘书妥善保管,并将其所反映情况根据其针对性转交领导处理,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记录。
6. 收到意见、建议后,按有关程序及时处理,处理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布。
三、意见处理程序
1.开启意见箱后,综合科负责人应当立即整理登记后递交有关领导。
2.馆长、书记负责重要意见或重大投诉的处理。
3.馆长、书记对意见于3个工作日之内审阅完毕。
4.综合科负责人接到领导批示后应于当日内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并跟踪办理情况。
5.综合科负责人应当在意见呈交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处理结果反馈给提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