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对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组织建设,充实入库委员数量,优化入库委员结构,提高评委库质量。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7〕33号)精神、《关于推荐中级职称评委库委员的通知》(娄职改办〔2018〕1号)以及《娄底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娄底市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等3个规定的通知》(娄人社发〔2023〕12号)等相关要求,优化入库委员结构,提高评委库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库评委委员入库资格条件
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专业涵盖测绘工程、土地工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国土空间规划、质量技术监督、机械与动力工程、农业工程、环境工程、冶金、纺织、电子通讯与自动控制技术、化工、轻工、建筑材料、管理科学与工程、矿山工程、安全(安全工程除外)、工业设计、医疗器械等专业,参与评委库评委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纲领、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优秀的政治品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凡有违纪违法、党纪政纪处分、诚信缺失、学术不端等情形及群众反映争议较大的人员不得推荐;
(二)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学习职称相关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敢于担当奉献,能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有参加评审的时间和精力;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从事工程系列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高级职称1年以上(计算至2023年9月28日),其中具备工程系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专家不得少于1/3;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的强度要求。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评选专家人选。
二、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确认程序
(一)申报人员填写《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表》(附件1)和《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名册》(附件2),拟入库人选须由2名本学科领域专家实名推荐或基层单位业务部门推荐。
(二)申报人员将《推荐表》(附件1)、《推荐名册》(附件2)、职称证书复印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等相关资料,于10月12日前将资料报明德楼312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541931762@qq.com。
人事处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