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院部:
为了做好2018年度教师校外实践锻炼工作,根据leyu乐鱼·(中国)官方网站《leyu乐鱼·(中国)官方网站教师校外实践锻炼实施办法》(校政发〔2017〕4号)文件精神、各二级学院工作安排和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的审核,现公布leyu乐鱼·(中国)官方网站2018年度青年教师校外实践锻炼人员名单,并将有关注意事项强调如下:
一、有关待遇
1.脱产锻炼期间,教师的劳动关系保持不变,由学校继续核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2.每3个月报销1次往返车费。
3.在娄底城区以内的,学校提供每人每月800元补贴;在娄底市内但不在城区的,学校提供每人每月1600元补贴;在湖南省内但不在娄底市的,学校提供每人每月2000元补贴;在湖南省省外的,学校提供每人每月3000元补贴。
4.对于利用受学校或教学院(部)选派指导学生实习、科技服务,挂职等方式到校外实践锻炼并已按相关政策享受相应补贴的人员,如果补贴高于本《办法》补贴标准,则不再发放实践锻炼补贴,如果补贴低于本《办法》补贴标准,则补足校外实践锻炼补贴。
5.保证工资福利待遇。实践锻炼期间,对于考核获得合格(含合格)以上等次的教师,其年度目标管理奖、绩效工资奖励部分等福利待遇按照所在教学院(部)平均数计发。
二、管理考核
1.到校外实践锻炼教师应按照锻炼计划,认真开展工作、按时完成本《办法》中提出的目标任务。其中,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教师必须完成针对实践锻炼单位的专项调研或诊断报告、具体项目或方案策划等实践活动1项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相关论文1篇以上(与实践锻炼岗位工作紧密相关);6个月以上的教师必须完成针对实践锻炼单位的专项调研或诊断报告、具体项目或方案策划等实践活动2项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相关论文2篇以上(与实践锻炼岗位工作紧密相关),或参与研发产品(也可以联合开展技术攻关)1项以上;或联合争取到省级以上科研课题(也可以与实践锻炼单位开展横向课题研究)1项以上。
2.教师到校外实践锻炼的管理考核工作由所在教学院(部)具体负责,并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相关补贴,年度目标管理奖调低一个档次,并取消其当年度晋职、晋级和评优评奖资格。
3.教学院(部)要经常深入校外单位,了解掌握锻炼教师在岗情况、学习工作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帮助锻炼教师协调解决其在锻炼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与困难。
4.学校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校地校企合作处、教务处等部门要不定期深入校外单位进行指导督查。在督查中发现锻炼教师未到岗,擅自离岗、脱岗,顶岗,或以到校外实践锻炼为名做其它无关的工作者,视情况给予相关处理。
5.对于在锻炼期间影响学校声誉的,将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6.锻炼结束后,锻炼教师要及时撰写锻炼总结,整理好业绩成果,并填报考核登记表;其所在单位要及时组织考核,签署明确的考核意见,并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存档。
三、有关要求
1.校外实践锻炼期间,不得在学校担任教学任务。
2.校外实践锻炼期间,不得假借项目合作的名义,在企事业单位仅仅挂名而没有实质性参与企事业工作。
3.总结材料中需要附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照片3-5张,含企事业单位领导或合作指导专家、合作团队或一线工作等照片。
leyu乐鱼·(中国)官方网站人事处
2018年7月15日
附件:leyu乐鱼·(中国)官方网站2018年度青年教师校外实践锻炼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