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 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管理暂行办法>、< 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教人字〔1998〕11号)精神,现将今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和验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中期评估 1、中期评估对象为2005年度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内容为:培养计划2005年和2006年的执行情况;培训、进修及教学科研工作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阶段性目标实现情况;存在的差距与问题。 2、考核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培养对象个人的阶段总结(一式二份); (2)《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一式二份); (3)《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检查一览表》及Excel数据软盘; (4)学校反映培养对象培养情况、培养效果及培养对象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的综合材料(一式二份); (5)反映培养对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及培养期内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表明其水平的有关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 (6)原培养计划复印件。 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 1、验收检查对象:主要为2004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已满,但没有参加我厅验收检查或验收检查确定为暂缓验收的其他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原则上也应参加今年的验收检查。 2、验收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培养对象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 3、参加验收检查的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培养对象的个人总结(一式二份); (2)《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表》(一式二份); (3)《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及Excel数据软盘; (4)学校反映培养对象培养情况、培养效果及培养对象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的综合材料(一式二份); (5)反映培养对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及培养期内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表明其水平的有关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 (6)原培养计划复印件。 三、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 1、考核对象为2005和2006两个年度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内容为培养计划的年度执行情况。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年度考核由学校组织进行。 2、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向我厅备案: (1)《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 (2)《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一览表》及Excel数据软盘; (3)学校关于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的总结。 普通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是我省学术梯队建设的重要内容,各高校要加强督促和检查,因故不参加验收和考核的培养对象,由学校提交书面报告,否则,将终止有关培养对象的后阶段培养,并收回部分培养经费。 所有材料请于3月26-30日送达我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请各对象在20号前把材料报学院人事处,以便统一整理) 表格下载网址:http:/ /teacher.hnedu.cn(湖南教师网) 表格下载地址: 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 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表 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 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检查一览表 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 湖南省教育厅 二OO七年三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