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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2007-04-02 00:00  

关于做好200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处室、系部、研究所: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省高师培训中心分配给我院的名额为2——3个。

二:推荐对象条件:推荐对象必须是被我院列入重点培养计划的省级学术(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或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并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是40岁以下的同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近五年内外出进修过一个学期以上的此次不再推荐。

三:推荐程序:

(1)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本部门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可以推荐一名候选人。

(2) 推荐对象必须首先主动与接受学校及导师联系,征得同意后,再将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填好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于4月20日前报人事处。

(3) 学院根据申报情况及各专业、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最后确定2——3名人选报省高师培训中心。

(4)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请到http://teacher.hnedu.cn/web/4147/200703/07090858281.html下载,《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名单》可来人事处查阅。

人 事 处

2007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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