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
1、教材选用必须考虑到教育思想、人才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基本要求等诸多因素,既要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的规定,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又要针对学生特点,体现我院的特色。
2、要选用优秀教材,尤其要优先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十三五”国家重点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国家及省部级获奖教材、国家及省规划教材、学校规划教材和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
3、要结合学科、专业的调整,加快教材的更新换代,有条件的课程可适当引进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国外原版教材、电子教材。
4、院里将定期进行教材评估,对于评估认定不适用的教材,将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进行教材的更新。
二、教材选用的标准
1、符合教学计划和学生培养目标,保证学生获得本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各门课程种类配套且有效地结合现代教育技术。
3、内容要科学、系统,适应学生的实际水平、
4、内容反映了最新的科研或应用成果。
5、有利于课堂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6、教材的作者有较高的知名度及教学科研水平。
三、教材选用的审批步骤
1、由任课教师提出选用教材的名称、版次、主编、出版社等基本信息,由教研室充分讨论选用该教材的可行性,确认后报院。
2、院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及教材选用标准进行充分论证,在可供选择的同类教材中确定最好的一种,确定后由院长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四、选用教材的管理
1、凡列入选用计划的教材,教师不得随意更换(或不能因教师变动而改变)。
2、教材选定后,在既定的使用期限内,不得因任课教师变动而拒绝使用原选用的教材。
3、为保证教材质量,教师个人不得随意直接向学生推销未经学校批准列入教材建设规划的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