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考教师必须在考前20分钟到教务办领取考试试卷和考务工作材料。
2、监考教师提前10分钟进入指定监考地点。
3、考前向学生宣布考试纪律和学校考试违规处理制度。
4、考前检验学生携带的有效证件(考试卡、身份证二者必须有一)是否真实,要求学生将规定以外物品存放在指定地点。
5、当众拆封试卷袋(条),准时分发试卷。
6、监考人员一前一后认真监考,不得做任何与监考无关的事。
7、对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进行制止和警示,对明显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相关处理。
8、考试完毕,按要求认真清理答案和考卷,填写考场登记表。
9、答卷按学号顺序和有关要求装订,并在封面上签名后交考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