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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实训室、工作室安全管理制度
2016-06-29 15:11     (点击次数:)

为保证教学、科研以及社会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为确保实训者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
加强安全知识和安全纪律教育,实训教师和实训技术人员要熟悉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做到安全实训。
   2.
实训室应把防火作为重点,实训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3.
安全用水,节约用水。防止跑、冒、漏等故障,及时关好水闸及水笼头。
    4.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实训室任何人不能违章用电,擅自改拆线路,有故障及时修理。

5实训室管理员应在上课前巡查相关实训室情况,有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下班前应对各室的门、窗、水、电及危险品等进行检查,检查完毕后,方能离开实训室。
  6.
对易燃、易爆、剧毒、高压储气瓶及其它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规定领用、保管、存放、使用,特别对剧毒品严格执行用多少领多少,一次用完的原则。
    7.
加强防盗工作,对不安全的门窗进行修补和加固,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实训室,实训结束后关好门窗。
    8.
教师和实训技术人员严格要求学生按实训须知和规程操作,精心指导,保证做到安全实训,防止事故发生。
   
9.实训室如有事故发生及时向系、校汇报解决和处理。

10、凡持有各实训室钥匙的人员要加强钥匙的爱护和保管,平时钥匙不得随意放置。未经实训中心主任同意,钥匙不得配制,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11、各工作室、实训室的钥匙如有丢失,应及时报告有关管理人,同时应采取措施,立即更换门锁。

12、实训室应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保持环境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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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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