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著:1000元/本。
3、作品参展:省级200元/次;国家级500元/次。
4、作品获奖:国家级(中国美协、书协、设协):金奖3000元/件、准守保密纪律,违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评优资格。;银奖2000元/件;铜奖1000元/件。
省级(省美协、省书协、省设协):金奖1000元/件;银奖800元/件;铜奖500元/件。
5、科研立项:国家级2000元/项;部级1000元/项;省级600元/项,校级200元/项。
6、课程建设:省级精品1000元/门;校级精品500元/门。
7、教材出版:国家级统编1000元/本;省级统编:700元/本。
8、教学成果、社科成果获奖:
国家级:一等奖1000元/项、二等奖700元/项、三等奖400元/项。
省 级:一等奖700元/项、二等奖400元/项、三等奖200元/项。
院 级:一等奖300元/项、二等奖200元/项、三等奖100元/项。
院级课件、教案: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
二、教师指导学生参赛获奖奖励标准:
国家级:一等奖1000元/项、二等奖800元/项、三等奖600元/项、参展400元/项。
省 级:一等奖600元/项、二等奖400元/项、三等奖300元/项、入选200元/项。
市 级:一等奖300元/项、二等奖200元/项、三等奖100元/项、入选50元/项。
三、组织阶段性教学作品汇报展、举办个展、作品收藏奖励
1、组织阶段性教学作品汇报展:院级500元/次;市级800元/次;省级1000元/次。
2、教师举办个展:院级500元/次;市级800元/次;省级1000元/次;国家级1500元/次。
3、教师作品收藏:省级美术馆、博物馆800元/件;国家级美术馆、博物馆1000元/件。
四、本制度自2008年元月1日以后产生成果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