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的管理,现就2010年暑假留校学生住宿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由于暑假时间相对较长,原则上要求学生回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暑假留校住宿:
(一)参加教学计划内学习的学生;
(二)参加学院有关部门、专业系组织的社会实践、勤工助学或集训的学生;
(三)外省籍学生且家庭经济困难的;
二、申请程序
(一)符合要求,需留校的学生可下载《leyu乐鱼·(中国)官方网站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并按表上要求认真填写。家长意见栏内必须由家长亲自签署同意意见,家长因特殊情况不能签字的,可以电话委托辅导员或者班主任代签。同时申请留校的学生要提供家长的安全责任承诺书。 并下载协议打印签名后一并与申请书和家长安全责任承诺书交各年级辅导员处。
(二)学生必须在2010年7月7日前将以上一式三份材料交给所在年级辅导员。辅导员将认真审核学生填写表格内的内容,并对学生进行暑假留校住宿纪律和安全教育,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再由分管系领导签批,并加盖系部公章。 统计后再统一交学校学工处宿管科。
(三)所有被批准暑假留校的同学于7月11日上午9:00在老图书馆报告厅开会。
三、日常管理
(一)留校住宿学生的日常管理以“谁批准,谁管理”原则,我系在假期间会安排专人加强对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随时掌握学生动态。
(二)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与平时一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人员的管理。
(三)学生留校住宿期间要注意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如电脑、现金等)要妥善寄存,不能存放寝室。损坏或丢失学院概不赔偿。
(四)留校住宿学生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以及中途离校,应提前向所在系辅导员提出申请调整住宿时间,辅导员同时将调整情况报告宿舍管理科。
(五)严格执行按时就寝熄灯制度。
(六)严禁在宿舍使用煤炉、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区使用或藏留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内打牌赌博,观看传播黄色、淫秽光盘和书刊,严禁私自调换寝室、留宿来客和异性。
(七)住校期间,严禁到江河湖泊及堰塘游泳。
(八)住校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在校住宿资格,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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