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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2018-04-28  点击:[]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经学校同意,从5月1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各部门通知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人员(专业系通知到学生班级)按夏季作息时间合理安排好工作和学习。

节次

夏季作息

起床

6∶30

晨练

7∶00-8∶00

早餐

8∶00-8:20

第1节

8∶20-9∶05

第2节

9∶15-10∶00

第3节

10∶20-11∶05

第4节

11∶15-12∶00

午餐

12∶00—13:00

午休

13∶00—15:00

第5节

15∶00-15∶45

第6节

15∶55-16∶40

第7节

16∶50-17∶35

第8节

17∶45-18∶30

晚餐

18∶30-19:30

学生晚自习

19∶30-21∶30

熄灯

23∶00

注:一、坐班制工作人员:上午:8:20—12:00,下午:15:00—18:00。

二、星期五下午17:00后为学校机关、教辅单位及各专业系办公室大扫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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