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高校(含本科院校、高职高专)和试点院(系),现将《关于组织申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高校和试点院(系)的通知》(湘教通〔2022〕289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试点院(系)要结合自身在教育评价方面的特色和前期工作基础,探索新路径和新方法,特别是对《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明确的负面清单“破立”并举、率先立新的经验和做法。
2.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前将《湖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申报书》纸质版一式3份以及有关支撑材料报送至科研处415室,电子稿发送至kjc8326910@163.com。
附件:
1.关于组织申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高校和试点院(系)的通知
2.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