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系、部:
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多数专业将于本年度下学期进行教学实习。为做好教学实习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准备工作
1、落实实习单位,制定实习方案。2011年9月25日前将实习方案(含电子文档)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2、完善专业实习教学材料,尤其是专业实习大纲或实习指导书等。
3、配备好实习指导教师。按学校《教学实习工作管理规定》精神,应选派讲师以上职称、实践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新上岗教师原则上不带队指导实习。实习指导教师不得校内兼课。专业系领导因工作繁忙原则上不安排实习指导工作。
4、切实做好实习前动员工作,加强学生实习前相关技能培训。
二、实习要求
1、各专业教学实习须严格按培养方案专业实习教学大纲要求执行。
2、本科专业选择师范教育方向的学生须参加教育实习,其他则须参加所选方向的专业实习。
3、原则上不批准学生单独实习。确需单独实习的学生须填写“单独实习申请表”(教务处网页下载)。同时附交以下材料:(1)接收实习单位函;(2)个人安全承诺书(家长亲笔签字)。
4、参加由招生就业处组织的“假期顶岗社会实践活动”不能等同专业实习。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国培计划”置换脱产研修生项目“师范生顶岗实习”可视为专业实习。
三、实习时间安排
2011年国庆节假后进行
附1:上交教务处材料清单
2:系部保存材料清单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1
上交教务处材料清单
(含电子文档)
1.系部实习工作方案
2.系部实习工作总结
3.以班为单位实习成绩总表
4.学生实习档案
5.单独实习学生名单总表
6.实习基地信息采集表(附基地介绍视频)
附2
系部保存材料清单
1.各实习队实习方案
2.各实习队实习总结
3.实习成绩总表
4实习生实习评价表
5.实习带队老师工作评价表
6.教学实习工作质量分析表
7.优秀实习生申请表
8.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
9.实习队实习成绩统计表
10.实习生情况问卷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