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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冬季安全防火工作的通知
2012-12-10 09:15     (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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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冬季安全防火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现已进入冬季,气候寒冷,空气干燥,用火用电量大增,是火灾多发季节。为切实做好火灾预防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冬季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艰巨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始终把防火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防火安全制度,严格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保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积极开展消防演练,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火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各单位(部门)要对防火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制定详细的冬季防火预案和检查方案,狠抓火灾隐患整改,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四、实验室、仓库储存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安全使用;后勤服务总公司要加强对商业网点以及水、电、气等重要基础设施用火用电的安全检查和管理,确保安全。

五、图书馆、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宿舍等重点防火部位要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做到人走电关,落实好防火措施。

六、各单位(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电暖器的,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并通过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实验室、档案室、书库、仓库、计算机房严禁使用电暖器和其他烤火炉。

七、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煤油炉、酒精炉、电褥子,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八、校园内不准乱扔烟头,燃放烟花爆竹,焚烧树叶、杂草和垃圾。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由此引发火灾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九、校园内的营业网点应自备消防器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十、爱护学校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学会正确使用,不得随意挪用、损坏。

十一、家属区各住户要重视防火工作,离家外出要及时清除易燃垃圾,认真检查水、电、气等设施是否关闭,以防家庭火灾事故的发生。

火警电话:119;校内报警电话:8375110。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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