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学院
首页|概况|党建工作|师资队伍|教学工作|学科专业|学生工作|科学研究|校企合作|招生工作|就业工作|校友分会|一流专业建设
 
当前位置: 首页>>教学工作>>常规教学>>正文
 
关于 2023 年度二级学院教育教学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
2023-12-15 19:08     (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leyu乐鱼·(中国)官方网站教学工作定期检查制度》(院政发[2011]29 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 2023 年 12 月下旬进行 2023 年度教育教学工作检查。为此,请各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湖南省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本 科 教 育 教 学 审 核 评 估 实 施 方 案(2023-2025 年)》等文件精神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的教育教学工作检查评估工作,并配合学校检查评估组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对象

1.所有承担普通本、专科专业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

务的专、兼职教师。

2.各二级学院等教学单位。

二、检查评估组织机构

1.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院级教学督导、教学秘书等组成的教育教学工作检查评估小组,组织对各任课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2.学校成立检查评估组,对各教学单位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三、检查评估项目及主要考察点

1.办学方向与教育教学工作地位考察点:学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相关举措、“三全育人”工作格局建立情况、课程思政建设与成效、“四个回归”的实现情况,有关教育教学工作会议记录,学院领导听课记录,年度工作计划、教师年度教育教学工作考核方案、抓课堂促学风的落实情况。

2.培养过程考察点:专业建设规划落实情况,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情况,实习实训执行情况,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实施“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的课堂教学改革情况,信息化教学与资源建设,教材建设及选用情况,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实践成效,新工科、新农村、新文科建设及围绕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开展教研教改项目建设的举措及实施成效,一流专业与一流课程建设举措及成效,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融入专业教育的举措与成效,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教育积极性及创新创业教育成果。

3.教学资源与利用考察点: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实验室建设及实验教学设备利用率,实验室安全管理,行业企业课程资源库、真实项目案例库建设及共享情况,产业技术发展成果、产学研合作项目转化为教学资源情况。

4.教师队伍考察点:学院师资的自然状况(量、学科专业、学缘、年龄、职称结构),落实师德考核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等方面的情况,专任教师的专业水平、教学能力、产学研用能力,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和水平的措施,教授主讲本科生课程情况,教师特别是教授和副教开展教学研究、参与教学改革与建设情况及成效,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产学研用能

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教师培训与发展(教学团队建设,专业带头人培养,青年教师培训),教师风范(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治学,从严执教),教师教学水平(学生座谈意见记录,学生网上评课意见,督导室平时的听课评估结果,实验课、毕业设计(论文)、考试的试卷及质量分析环节中反映出来的教师教学水平)。

5.学生发展考察点:加强学风建设,教育引导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情况, 学生综合应用知识能力和独立解决生产、管理和服务中实际问题能力(学生获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公开发表论文数、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情况及育人效果), 学院开展学生指导服务工作(学业、职业生涯规划、就业等)情况,学业导师, 探索学生成长增值评价,重视学生学习体验、自我发展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的具体措施及实施成效。

6.质量保障考察点:学生考风考纪情况, 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抓课堂促学风落实情况,学院内部各教育教学环节质量评估制度的建立。

7.教学成效考察点: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毕业生面向学校所服务的区域和行业企业就业情况、就业质量及职业发展情况(考研、应届本科生初次就业率及结构),近三年专业领域的优秀毕业生十个典型案例及培养经验,学生(毕业生与在校生)对学习与成长的满意度。

四、检查评估步骤

1.各二级学院自评

12 月 22 日前完成自评。检查评估主要通过查看教师及学院的有关教学资料和学院平时的抽查或统计信息等方式进行。要求各学院一定要分班认真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至少 10 人),全面收集学生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意见。并在教学检查总结会上通报相关情况,对不足之处提出整改措施。

2.学校检查评估

时间:12 月 26 日~12 月 28 日。学校检查评估组在学院自评的基础上分两组对各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各学院党政负责人尽量在场,分管教学领导负责汇报(要有加盖公章的书面检查小结,自存 1 份,1 份交检查小组带回教务处存档),然后检查小组查看材料,最后小组当面反馈检查情况。各学院的材料要整理归类、集中摆放。

附件 1:2023 年度学院教育教学工作检查时间安排表

附件 2:检查评估项目及主要考察点

教 务 处

质量监控与发展规划处

2023 12 13




上一条:关于2024届毕业生身份复核的通知
下一条:物理学专业人才(405)培养方案
关闭窗口
 

行政办: 百全楼110 | 教务办: 百全楼213 | 邮编: 417000 | 电话/传真: 0738-8377309
@2003-2015 版权所有: leyu乐鱼·(中国)官方网站信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