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工程系务会议制度
根据学校院务公开和系务公开的要求,在系的发展、建设、教学、管理、资金使用等工作中发挥集体的作用,促进我系各项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系务会的内容
(1)系部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撰写思路
(2)系部发展规划、教学、科研、实验室、学科、专业建设和专业发展规划
(3)师资队伍的建设规划和培养方案
(4)系部各项制度建设
(5)人事与劳动分配制度改革、资金使用办法
(6)教师和学生的奖惩、评优评先
(7)专科学生的“专升本”工作
(8)系部重大活动等事宜。
二、系务会的议事原则
1、系务会由系主任主持。
2、系务会讨论的议题,一般情况下由系党政领导研究提出,其他成员若认为需交系务会讨论的议题,应提前一天向主持人提出,由系党政领导决定是否作为议题。
3、系务会讨论的议题若属重大问题或涉及面较广的议题,可提前书面或口头告知参会人员,供参会人员提前思考意见。
4、凡系务会的成员都要按时参加系务会,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
5、系务会成员在讨论系务会内容时,要本着有利于系稳定和发展的精神发表自己的独立意见。
6、系务会成员不得向外泄露还未形成的系务会决议及其他系务会成员的意见。
7、如果系务会成员就系务会内容无法达成统一的意见时,由系主任在充分听取绝大多数系务会成员意见的前提下作出决定。
8、一旦经系务会形成的决议,系务会成员都应竭力维护并认真贯彻执行。
9、如果系务会成员对已形成的决议有异议,可保留自己的意见或通过正当渠道反应,但在决议未通过调整或改变前,必须无条件地维护并贯彻执行。
10、经系务会讨论通过的决议由系主任向全系教职工公布和通报。
三、系务会的参会人员
系党政领导、系党总支纪检委员、系办公室主任、分工会主席。
四、系务会的开会时间
原则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月初),若遇重大、紧急的事项可临时召集系务会成员开会。
信息科学与工程系
二〇一三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