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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系新教师试讲制度
2013-06-12 18:11     (次数)

信息科学与工程系新教师试讲制度

随着我系招生规模的扩大、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的需要,不断有新教师补充到教师队伍,为了保证教学质量,使教师在充分备好课的基础上开课,特建立新进教师试讲制度。

1、本试讲制度适用于已经过学校人才引进程序,进入我系首次承担教学任务的新教师(原未担任过教学工作的)。

2、试讲时间为1节课,试讲内容为首次承担教学任务的1门课中的章节,具体内容由教研室主任确定。

3、参与听试讲的教师(称听课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系领导确定。

4、分配给新进教师的讲课任务,要给予充分的备课时间,并提交备课笔记或讲稿。

5、在约定的时间内,试讲教师至少提前5分钟到达上课教室。

6、听课小组应从以下几方面全面考查教师的讲授水平

(1)普通话标准,穿着整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

(2)板书书写工整,熟练使用多媒体。

(3)讲授有系统性,做到重点突出,循序渐进;概念清晰,条理分明,没有“照本宜科”。

(4)考查其对教学大纲、教学内容理解的准确性、科学性等。

7、试讲结束后进行评议,由分管教学工作的系领导综合听课小组评议意见并负责将评议结果通知试讲教师。

8、对评议结果不合格的新教师暂不承担课程主讲任务,并安排专人对其进行培养,跟班听课,适当时间再提请重新试讲,如果再次试讲仍不能胜任教学工作,则退回原单位。

信息科学与工程系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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