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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技术系课程设计质量规范
2012-07-24 18:07     (次数)

计算机科学技术系课程设计质量规范

一、教学条件及准备

1.具有符合要求的课程设计教学大纲、课程设计指导书、任务书(含具体考核方式)和必要的教学参考资料;

2.课程设计所需要的实验设备、场地及参考资料等条件能满足教学要求;

3.课程设计(论文)选题符合教学基本要求,难易适度,份量适当,做到一人一题或一组(不超过5人)一题。对于小组题目,每个学生的设计参数、指标或侧重点不同,有独立完成的部分;

4.课程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研究生学历、具有课程设计(论文)指导(辅导)经历或设计、生产实践经历的教师担任;

5.每位指导教师指导课程设计(论文)的人数因课程而异,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不超过50人。

二、教学过程

1.平均每个工作日指导时间不少于2小时;

2.检查和监督学生的出勤、工作进度;

3.学生能按进度要求,独立完成全部工作量;

4.指导教师通过指导、组织讨论、质疑等多种形式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

5.每位学生均有符合要求的课程设计说明书(论文),课程设计说明书(论文)设计正确,思路清晰,文字通顺,内容完整,格式、装订规范。

三、成绩评定、总结

1.每份设计说明书(论文)都有批阅标志(包括成绩、教师签名、批阅日期等);

2.课程设计(论文)答辩小组组成符合学校规定,答辩程序及评定成绩有记录;

3.指导教师严格按照任务书公布的评分标准(考核方式)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成绩;

4.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成绩,将课程设计(论文)资料整理齐全,按要求存档;

5.课程设计(论文)成绩分布合理。

计算机科学技术系

201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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