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技术系兼职教学督导员职责
1、兼职教学督导员每周每人深入班级听课不少于2节、听课后必须进行评课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听课可集体进行,也可以个别行动。每次听课要做好听课记载,并广泛了解教师及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
2、抽查教师教案编写、作业批阅、学生实验报告、实习报告、学生毕业论文等的撰写情况,抽查考试、考查试卷质量及评分质量。
3、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收集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教学督导小组参加系组织的教学检查,评估活动(含教学比武、竞赛、评优等),参与并指导教研活动的开展。组织专题研讨或进行综合诊断,帮助改进教学、教研工作。
5、加强对重点建设专业与新设专业的督导、重点建设课程和新开课程及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新教师等的督导,加强对学生反映教学水平较差及对教学工作不负责任的教师的跟踪督导。
6、就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及教学管理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结合自己的看法提出建议。
7、督导员每学期结束时,就该学期的督导工作进行书面总结,总结材料及听课本存系部。
计算机科学技术系
201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