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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度
2019-11-22 10:19     (次数)

信息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度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全院教学管理工作的研究、咨询、决策机构。教学指导委员会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工作经验的教师和懂得教学工作、有管理专长的教学管理的专家组成。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成员由院长聘任,任期三年。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

1、审议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重大教学改革措施、以及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的实施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围绕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改革、教学质量和办学特色等,进行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2、审定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3、评议,推荐校级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

4、评定院级优秀教材,向学校推荐优秀教材名单。

5、审定院级教学研究立项项目,审议、申报校级教学研究项目。

6、评定院级优秀教学研究论文及院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审议、推荐申报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7、会同教学工作督导委员会做好教学评价工作。

8、年初讨论、审定教学经费预算报告和重大教学投资项目。年终审查教学经费情况。

9、完成院长赋予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其他职能

二、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组长:成运

副组长:谢四莲

成员:陈代武、李强、唐淑红、李铭华、侯周国、刘建闽、彭东海、刘伟群、李曾妍、周波清、丁持坤、刘长青、阙清贤、李朝鹏、陈敢新、唐海波、唐贤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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