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将开展建党八十五周年系列庆祝活动[200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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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13 点击:

今年七月一日,是中国共产党建党八十五周年纪念日。为隆重纪念这一伟大的节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有效推动学院中心工作的开展,学院党委决定,在全院开展建党八十五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建党八十五周年庆祝活动的重要意义

今年既是中国共产党建党八十五周年,也是我院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组织、开展好建党八十五周年庆祝活动有利于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弘扬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在各项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丰富党员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展示广大党员干部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增添党建工作的生机与活力。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建党八十五周年庆祝活动的重要意义,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积极主动,把建党八十五周年的庆祝活动安排好、组织好、落实好。

二、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

(一) 主题宣传活动

1、举办以“心中有话向党说”为主题的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演讲比赛:

(1)内容要求: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具有一定的时代性,重点体现“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八荣八耻”等方面的内容。

(2)参赛对象: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3)比赛方法:各专业系自行安排组织初赛,初赛后外语、中文、体育科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系各选送2名选手,其他专业系各选送1名选手参加学院组织的决赛;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4)比赛时间及地点:5月23日下午在图书馆报告厅举行决赛。

(5)名次及奖励办法:决赛时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其他均为三等奖。奖金分别为80元、60元、30元。学院将从获得一等奖的学生中选出一名选手,参加由省教育工委组织的比赛。

(6)承办单位:组织部、学工部、党校。

2、开展“永远跟党走”征文比赛:

(1)参赛对象:全院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

(2)组织形式及奖励:分教职工组和学生组,教职工组设一等奖1—2名、二等奖2—4名、三等奖4—6名,奖金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学生组设一等奖2—3名、二等奖5—8名、三等奖10—15名,奖金分别为100元、80元、50元。每组获前3名的稿件报送省高校工委党校参加全省的评比。

(3)文章字数要求:4000字左右。

(4)文章体裁:除诗歌外,体裁不限。

(5)内容要求:联系实际,抒发心中的真实感受,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层次清楚,文理通顺,逻辑性强,有创意和深度。

(6)稿件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正文用三号仿宋体字、标题用小二号宋体字,提供打印稿2份;请自留底稿,入选与否概不退稿;文稿不署名,不做任何与文稿无关的记号;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教职工推荐篇数不得少于1篇,学生推荐篇数不得少于2篇;征文于5月22日前交学院党委组织部。

(7)承办单位:组织部、宣传统战部、党校。

3、团委在“七·一”前举办系列宣传活动。

组织中心学习组学习党章;组织各系一年级学生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的主题班会;开展主题为“建党八十五周年”的宣传橱窗评比;组织开展向黄伯云同志学习活动。

(二) 举办庆“七·一”文艺晚会

(三) 表彰活动

为了 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学院将于6月29日庆“七·一”晚会时对先进典型和优秀工作者进行表彰,由组织部做好准备工作。

三、活动的要求

(一)坚持节俭的原则。既把庆祝建党八十五周年活动办得隆重、热烈,又注重节俭。

(二)坚持正面宣传的原则。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庆祝活动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展示先进性的原则。在开展庆祝活动中,要充分展示先进性,用先进性力量鼓舞广大党员和群众在工作学习和构建和谐校园中的热情。

(四)注重信息沟通。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活动情况,同时将有关信息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