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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1月26日召开的省委常委会会议、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视频调度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娄底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有效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进一步充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各机关教辅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后勤基建处(成德楼403室)。后勤基建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1.立即启动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机制,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舆情应对与引导等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牵头校领导:蒋建初,牵头单位:后勤基建处,配合单位: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2.后勤基建处要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与娄底市、娄星区及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开展重点人员筛查、宣传教育等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牵头校领导:蒋建初,责任单位:后勤基建处,配合单位: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二)分类落实防控责任
3.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必须在校),及时掌握本单位教职员工的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主要包括1月10日以来出差(旅游)武汉、湖北情况,湖北、武汉亲朋戚友来校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含人数、姓名、乘坐交通工具、到校离校时间、身体状况、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并于1月29日上午10:00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由单位联络员通过微信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至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群,通过此群报送的视为已经经过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如有异动情况及时报告。(牵头校领导:蒋建初,牵头单位:后勤基建处,配合单位: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4.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师生员工情况,每天14:00前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情况(特殊情况随时报告),每天及时向教育厅报告学校疫情情况。要加强联防联控,加强与社区、居委会的联系沟通,落实好外来人员及学校租房和卖房住户的疫情防控工作。(牵头校领导:蒋建初,牵头单位:后勤基建处)
5.离退休老同志的情况由离退办负责,学生和学生宿舍门卫的情况由学工处负责,物业管理人员情况由后勤基建处负责,保安人员的情况由保卫处负责,并做好登记(登记表见附件3),信息每日一报。(牵头校领导:蒋建初,牵头单位:后勤基建处,责任单位离退办、学工处、保卫处)
6.学工处、研究生教育教学部要安排班主任负责向每一个学生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返校时间通知、了解掌握学生身体情况等工作,务必告知学生宿舍在开学前封楼、停水停电,不准提前到校;各学院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宿舍区的排查,确保没有学生提前到校,一旦发现,第一时间上报学工处。学工处要加强目前留校学生的管理,关心他们的生活安排,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要对每个学生的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包括目前在家还是在外等信息,如发现有被隔离、感染的请第一时间上报;要加强对重点疫情区湖北籍学生的摸排工作,有湖北籍学生的学院要安排专人对接,了解学生健康情况;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要加强对境外教师和学生的防控排查。(牵头校领导:刘铁锋,牵头单位:学工处,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7.1月10日以来有从异地特别是湖北、武汉等地返校的教职员工及其亲友必须加强自我防护,即使无明显症状,也必须做到居家观察14 天,14天内不与外人接触,如有身体不适或疑似症状,或有密切接触确诊及疑似病例者,必须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就医。(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8.对校门、楼栋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对校园人员及车辆进出防控的管理,保卫处要对校门和办公楼、教务处要对各教学楼、学工处要对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牵头校领导:刘铁锋,牵头单位:保卫处、学工处)
(三)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
9.根据上级关于值班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落实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取消休假、在岗值班的要求;其他校领导按学校值班安排在岗带班,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每天晚上10点前向书记校长报告值班和疫情情况;值班人员密切关注疫情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如有突发事件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党政办要负责接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会议安排;起草下发学校有关疫情防控文件办法;做好应急车辆安排;做好综合协调工作。保卫处要加强值班力量,做好24小时应急值班;保卫处、学工处要加强门禁和看门守栋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寝室和校园,严格实行登记制度。各单位必须确保每天有一位领导同志值班(可以在家办公,但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牵头校领导:郭军、刘和云,牵头单位:党政办、保卫处、学工处,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四)加强防控宣传教育
10.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尽量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提示学生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工作,下发给全校师生员工的一封信,全体师生员工要相信党和政府,相信主流媒体,相信科学,通过官方途径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做好药防、技防,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牵头校领导:刘铁铭,牵头单位:宣传部、人事处、学工处、研究生教育教学部,配合单位: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11.各单位要加强疫情知识教育。要求师生员工积极做好个人防护,尽可能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合和人多拥挤的地方,必须前往时应佩戴口罩;师生员工如有发热、胸闷、乏力、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发病前去过武汉的,应戴上外科口罩,及时到辖区医院发热门诊或急诊科就诊,教职工应将就诊情况主动告知部门负责人,学生应主动告知辅导员;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员工家属及亲友如有从武汉回学校的,必须向单位(或者部门)负责人报告,且采取必要隔离措施;教职员工原则上严禁出差,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必须经得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牵头校领导:蒋建初,责任单位:后勤基建处,配合单位: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五)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12.落实好教育部、教育厅推迟开学的精神,具体开学时间学校将根据教育厅的要求另行通知。(牵头校领导:郭军、刘和云,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13.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开学的疾病防控工作预案,包括门禁设置、温度计、酒精、口罩、消毒液等物资设备的准备,公共场所(如公共场所如食堂、教学楼、学生宿舍、图书馆等等)消毒、体温监测、食品卫生、卫生清扫等工作;(责任单位:后勤基建处、各二级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规范信息报送流程
14.师生员工信息报送流程。单位联络员每天对师生员工情况进行统计,并将情况报告单位主要领导,同时按要求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疫情情况及时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再报省教育厅,同时报居委会。
15.外来人员信息报送流程。单位联络员获得信息后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得到举报后,立即报告大科居委会或大科街道办事处,并做好信息跟踪,有疫情情况报领导小组组长。
三、工作要求
(一)要迅速行动。各单位要迅速行动,组织精干力量迅速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并于1月29日上午10:00前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微信群报送),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落实防控工作具体任务。
(二)要强化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把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的工作任务、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亲自指挥,掌握第一手信息,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抓好落实。
(三)落实“日报告、零报告” 制度。各单位每天在12:00前将本单位的疫情情况报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陈红平15073879821、王新辉13397589508、谢晓凤13638488983),即使当天没有疫情也须报告(“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不报、乱报;如本单位有疫情的要立即报告,同时书面报党政办值班室(明德楼208室)、后勤基建处值班室(成德楼403室)。学校联络员(后勤基建处:罗方清、陈红平)要每日14:00前向省教育厅值班室、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报告情况。此次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将纳入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由纪委负责监督。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敷衍塞责、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leyu乐鱼·(中国)官方网站教职员工情况登记表
2. 教职员工湖北、武汉亲朋戚友来校情况登记表
3.外来人员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