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校政发〔2018〕60号文件“leyu乐鱼·(中国)官方网站关于印发《货物(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九条:“对于必须由国资处负责组织采购的项目,其采购计划的申报时间原则上不能迟于每年的6月30日(其中每年与新生相关的采购项目和中央财政经费项目的采购计划原则上在每年4月30日之前申报)”的规定,同时考虑到今年是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年,按照新政府会计法规定,以及学校计财处将于12月20日停止对外报帐的通知要求,国有资产管理处拟从11月20日开始,不再受理各单位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申报。
对于已采购实施的项目,请各单位抓紧时间组织验收,以便供货商及时报帐。
特别提醒:根据省财政厅和教育厅的要求,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和“双一流”支持高校的建设项目经费如果本年度没有用完,上级部门将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回没有用完的建设经费,且已从2018年开始执行了。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