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租住公租房教职工相关信息的公示
现将申请租住学校公租房的教职工相关信息公示如下,如有异议或有不同意见者,请将情况在公示期内反映至国资处,公示期为2014年9月28日—10月9日。
附件:1.申请租住公房教职工基本情况公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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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