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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敦促学校公共过渡房住户腾房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4年04月10日 17:3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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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敦促学校公共过渡房住户腾房

有关事项的通知

应学校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对B栋第三单元和成教部科教楼进行维修改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举全校之力做好搬迁及稳定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系(部)、处室,各单位负责人要做好本单位各住户的思想工作,对本单位教职员工搬迁工作负领导责任,国资处负责督查督办。本项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住户所在单位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学校给予经费鼓励:

(1)在对成教部科教楼和B栋第3单元改造期间,对这两栋楼中租住未满3年的未购商品房的住户自行到外租房,给每户260元/月过渡性租房补贴,改造完后搬回或重新安排公房。对租住已满3年的无房住户在有房源的情况下可优先继续安排公房。

(2)为确保和谐搬迁,学校对各住户自行安装的固定电器、门给予一定补贴:

空调移机费300元/台;自装的防盗门拆走的给200元/扇,不拆给600元/扇;自装的热水器移机费200元/个。

(3)在规定时间内腾退的给予搬家费鼓励:2014年5月15日以前腾退交钥匙的住户,每户给500元搬家费。

(4)2014年5月31日前腾退的住户只给上述(1)、(2)中相关补贴,取消搬家费。2014年6月1日以后腾退的,取消上述所有补贴和搬家费。

3.在对楼房维修改造期间,学校尽量为到外租房住户提供仓库暂时保管非贵重物品。

4.对其他公租房严格执行2011年制定的《leyu乐鱼·(中国)官方网站公有住房管理办法》。

5.对私自出租、已有私有住房者要无条件退房,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对其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738-8373998;邮箱:gzc8373998@163.com.

6.2014年6月1日以后还没有腾退的,将采取强制措施,由武保处牵头,各单位全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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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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