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岗位设置
科室
岗位及人数
综合科
科长/副科长
1
管理人员
资产管理科
房地产管理科
说明:
1.科长或副科长岗位的任职条件,详见《国有资产处科室负责人任职条件》;
2.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除了必须符合“校政发[2014]46号”文件规定外,还必须熟悉电脑操作,服从工作调配。
3.资产科和房产科的管理人员,有财务或会计专业职称资格的优先考虑。
上一条:国资处2014年12月工作任务及责任人 下一条:国有资产管理处岗位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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