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现转发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0年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年度计划的通知》,请各单位组织老师填写《2020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年度计划表》(见附件),在2月27日前将汇总表格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邮箱:iohuhst@126.com.
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0年2月14日
关于报送2020年教学科研人员出国
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年度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中央组织部、中央外办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7号)和《湖南省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湘办〔2016〕39号)等文件精神,支持鼓励教学科研人员深化与国(境)外高校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加大开放力度,提升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现就2020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年度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主要包括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
二、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应持因公护照。出国批次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三、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学术交流合作的经费来源是学校相关专项经费或已有科研项目的专项科研经费。应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严格按照有关经费管理办法和制度执行。
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因事定人、人事相符、厉行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统筹安排,科学制定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年度计划,填报《2020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年度计划表》(见附件)。
五、请将表格于2020年3月2日前将电子表格和盖章PDF报送至我厅国际交流处邮箱hnjytwsc@163.com,同时抄送至省外办出国处邮箱chuguochu500@126.com。
联系人:何丹、莫敏,联系电话:0731-84714936。
附件:2020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年度计划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