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校政发〔2017〕20号文件,各单位需在每年的第二学期将次年拟送国(境)外研修的教职工名单上报外事部门。请各单位按校政发〔2017〕20号文件的有关内容,确定2019年拟出国(境)研修的教职工人员并填写《2019年学校资助赴国(境)外短期研修报名表》于2018年12月25日前报至国际合作交流中心,以便召开相关会议,尽早公布2019年学校资助派出出国(境)研修人员名单。逾期未交名单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2019年学校资助派出出国(境)研修资格。
2019年学校资助出国(境)研修的教职员工,原则上均由研修人员本人联系国(境)外学校的邀请函,确定好国(境)外学校后报国际合作交流中心审核。再按有关规定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通常,按照国(境)外学校的惯例,教师一般需至少提前半年与国(境)外高校联系研修事宜。因此,请各单位尽快告知相关人员尽早联系研修邀请函。
联系人:蒋冰清、李炳炎
联系电话:8370207
国际合作交流中心
2018年12月14日
附:leyu乐鱼·(中国)官方网站教职工出国(境)培养规定(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