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光宇,男,汉族,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湖南新化人,法律硕士,2012年被评聘为法学教授;2002年通过国家首届司法考试,兼任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娄底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4年至2015年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从业资格全部考试。系湖南省法学会民营经济法治研究会理事;湖南省律师协会清算与破产专业委员会委员。
近年来主要从事《公司法》《证券法》等专业课程的教学、科研与实务工作;主持、完成省、厅级课题6项;发表文章40余篇,出版专著一部;参与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2项。
自兼职律师执业以来,以公司法律业务为主攻方向,带领团队律师承办商事、民事、刑事与行政案件700多件,先后参与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湖南娄底6.30、1.06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重特大案件的辩护工作、为江西南昌首例P2P爆雷案件、广东白云通航群体性案件等重特大案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先后担任娄底市公安局、湖南艾瓦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20余家行政与企业单位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