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yu乐鱼·(中国)官方网站校地校企合作处
关于2016年校级立项建设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验收评估的通知
校地合作通〔2018〕2号
各二级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项目负责人:
为积极推进校地校企合作,加强校外基地建设及管理,根据2016年校外基地立项建设通知精神(产教通〔2016〕2号和产教通〔2016〕7号),校地校企合作处决定组织相关人员对2016年校级立项建设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开展验收评估,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受评估验收基地名单
2016年立项建设接受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开展验收评估的基地(见附件1)。
二、评估验收的主要内容
紧扣立项申报书建设方案,围绕以下8个方面内容进行评审验收:
(一)近两年基地实习、见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开展情况;
(二)学校与基地共同开展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与探索情况;
(三)学校与基地人才共享情况;
(四)学校与基地共同开展技术攻关、成果孵化、课题申报情况;
(五)基地人员参与学科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情况;
(六)依托基地开展的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七)学校与基地共同开展校企合作教材编写情况;
(八)学校参与基地环境建设情况。
三、材料要求
评估验收基地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申报书;
(二)《2016年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验收报告书》一式三份(见附件2);
(三)有关基地建设工作的原始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领导要重视此项工作,要组织学院专家结合项目建设目标开展自查并整改;
(二)项目负责人要切实按照建设目标及建设内容认真撰写并如实提交验收报告;
(三)学校组织人员对部分基地进行实地考察;
(四)提交材料务必真实,反对一切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通报批评、建设资金全额收回;
(五)评估验收不合格的基地,限期整改。问题突出者取消立项资格。
五、材料报送
(一)基地验收评估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30日;
(二)材料统一报送至校地校企合作处综合管理科(明德楼217),同时需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zchu616@126.com。联系电话:0738-8325616。
校地校企合作处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