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1】28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学校下达给我院的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经学生本人申请、评定工作小组评审,通过二级中心组和党政联席会,现将学院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推荐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如师生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此名单即为我院向学校推荐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学生名单。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0月29日。
请全院师生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进行监督,如对获学生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联系。
举报电话:13873819713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