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储存易制爆化学品应设立危险品柜,设置明显标志。易制爆化学品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查。
2、储存易制爆化学品的场所要严格出入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3、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相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4、易制爆化学品实行“双人双锁”的管理制度,防止丢失、被盗、被抢。建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台帐,确保数量准确、去向清晰,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5、易制爆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对库存易制爆化学品进行定期盘底检查,发现丢失被盗时应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
6、一旦发现易制爆化学品丢失、被盗或被抢,现场人员应及时通知部门主管和安全管理负责人,立即保护现场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7、相关人员勘察、记录现场及周边环境情况,了解记录有关时间、地点及接触人员、发现人员情况。
8、了解仓库保管措施、交接手续、丢失过程、丢失品种、数量、知情人情况。
9、妥善解决易制爆化学品丢失事故,,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事件。
10、从管理角度查明原因,找出漏洞。现场工作结束后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易制爆化学品应急处置预案
1、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泄漏,要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喷雾状水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云流向,避免水流接触泄漏物,勿使水进入包装容器内,应迅速将泄漏包装瓶移至安全区域。
2、泄漏物处理,少量泄漏可用干燥的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覆盖泄漏物,大量泄漏可采用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等方法,并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报警:实验室负责人及时向公安、环保等部门报告。
(2)现场处置: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并将伤员救出危险区,组织人员撤离,消除事故隐患。
(3)紧急疏散:立即建立警戒区,将与事故无关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
(4)现场急救:救护组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地点,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做好自身及伤员的个体防护;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现场。
(5)配合有关部门的相关工作。
3、化学品灼伤处置方案:
(1)立即移离现场,迅速脱去被化学物污染的衣裤、鞋抹等。
(2)立即用大量清水或自来水冲洗创面10~15分钟。
(3)新鲜创面上不要任意涂抹油膏或红药水。
(4)视烧伤情况及时送医治疗,如有出血等外伤要在现场及时处理。
4、防范措施:由专人管理,试剂柜双人双锁,试剂室双人双锁。如有药品丢失或被盗抢的现象应立即保护现场并在2小时内上报公司负责人,发案单位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依据国家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2、在实验过程中,因实验需要使用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时,经分析室负责人申请,公司负责人批准,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采购。
3、必须委托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委托运输。
4、运输路途中,必须有公司安全保卫人员负责路途押运,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车。
5、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人员,应按照装运物料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
6、管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7、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管理。
8、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
9、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10、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发出后,仓库保管人员应立即根据领料单据等入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台账进行核销。
11、危险化学品必须做到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出库、复核、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
12、由于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同时属于危险化学品,采购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要其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不具备上述资质的单位采购易制毒危险化学品。
13、公司采购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标签。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依据国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2、在实验过程中,因实验需要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经分析室负责人申请,公司负责人批准,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采购。
3、必须委托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委托运输。
4、运输路途中,必须有公司安全保卫人员负责路途押运,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车。
6、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人员,应按照接装运物料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
7、管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8、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管理。
9、易制爆危险化学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 10、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11、易制爆危险化学发出后,仓库保管人员应立即根据领料单据等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台账进行核销。
12、危险化学品必须做到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出库复核、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
13、由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同时属于危险化学品,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要其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不具备上述资质的单位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14、公司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标签。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1、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严格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登记和安全检查,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
2、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应严格控制,应经常检查核准。对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相关资料、记录管理的要求,要体现“五双”管理要求,库存化学品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
3、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进行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和危险标志、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检验合格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入库。危险化学品必须挂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4、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和设立安全警示牌和警句。进入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5、对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6、装卸、搬动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倾倒和滚动。
7、装卸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8、对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有验收记录制度,并对其质量负责。
9、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为保管人员配备必要的保护用品、器具。保管人员对防护用品和器具会使用、会保养。
10、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