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教学、科研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科研方面的政策和规定。
二、协助院长组织制定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报请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三、协助院长制定本院专业发展规划及课程体院、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院科研计划的制定,组织本院科研课题的申报,检查科研课题的完成情况。
五、对教学各环节进行督促、检查,对教师的教案、讲稿及教学质量进行检查。
六、了解、检查教师教学情况,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七、检查教师工作量完成情况。
八、协助院长做好本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及本学科引进教师的工作。
九、完成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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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