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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暑假留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0-06-28


各专业班级:
为了加强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的管理,现就2010年暑假留校学生住宿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由于正值暑假长假,原则上要求学生回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暑假留校住宿:
(一)参加教学计划内学习的学生;
(二)参加学院社会实践或集训的学生;
(三)外省籍学生且家庭经济困难的;
二、申请程序
(一)符合要求,需留校的学生可从化学与材料科学系网站下载《2010年留校申请表》,并按表上要求认真填写。家长意见栏内必须由家长亲自签署同意意见并附上家长承诺书。
(二)学生填好表格后,必须在       2010年         7月         3日前       ,将表以班为单位交给所在系辅导员。辅导员需认真审核学生填写表格内的内容,并对学生进行暑假留校住宿纪律和安全教育,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再由分管系领导签批,并加盖系部公章。
(三)各班班长审定后将所在校申请情况汇总表于       2010年         7月         3日       报送系学工处邓莉立同志处。电子稿请于       2010年         7月         3日       以班为单位发到794211626@qq.com(《2010年暑假留校汇总表》可在化学与材料科学系网站下载)

三、日常管理
(一)留校住宿学生的日常管理以“谁批准,谁管理”原则,系各班暑假期间要安排专人加强对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随时掌握学生动态。
(二)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与平时一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院管理人员的管理。
(三)学生留校住宿期间要注意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如电脑、现金等)要妥善寄存,不能存放寝室。损坏或丢失学院概不赔偿。
(四)留校住宿学生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以及中途离校,应提前向所在系辅导员提出申请调整住宿时间,辅导员同时将调整情况报告宿舍管理科。
(五)严格执行按时就寝熄灯制度。
(六)严禁在宿舍使用煤炉、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区使用或藏留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内打牌赌博,观看传播黄色、淫秽光盘和书刊,严禁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来客和异性。
(七)住校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在校住宿资格,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作出处罚。

化学与材料科学系
00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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