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
1. 爱护公共财务,不得损坏财产;
2. 进实验室必须签名,填写实验日记;
3. 不准将实验室任何设备搬出实验室,谁搬走谁负责;
4. 不准在实验室内干任何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得影响教学;
5. 必须关好门窗,水电,方能离开实验室。
行政办: 百全楼110 | 教务办: 百全楼213 | 邮编: 417000 | 电话/传真: 0738-8377309 @2003-2015 版权所有: leyu乐鱼·(中国)官方网站信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