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新闻稿件的发布和管理,推进新闻稿件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信息学院新闻稿件发布“三审”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明确“三审”责任
要加强新闻稿件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主要领导是新闻稿件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办公室负责人和新闻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规范“三审”流程
1、初审。由各办公室、教研室负责人和新闻稿件编辑人员负责,主要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
2、复审。由分管领导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新闻事实关,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
3、终审。由主要领导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填写好“信息学院新闻稿件发布审批单”(附件1),待终审通过后,由新闻稿件编辑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信息发布。
三、严肃“三审”纪律
1、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部门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3、要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范。发布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隐私权,不得发布虚假、不实、误导性的信息。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信息学院
2023年12月21日